工信厅安全函〔2024〕324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安全函〔2024〕51号),经企业申报、地方和央企推荐、综合评审、名单公示,确定了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名单,现予以公布。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,借鉴经验做法,积极宣传推广,在技术创新、应用落地、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入选项目加大支持力度,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。附件:…
工信厅企业函〔2024〕122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根据《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119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按照自愿申报原则,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,填写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》,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,报送至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(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。二、省级中小企业…
工信部联重装〔2024〕52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、科技厅(委、局)、财政厅(局)、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有关中央企业,各有关单位:现将《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(2024-2030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3月27日《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(2024-2030年)》.pdf
各市、区经发局,句容市工信局,镇江经开区科信局,镇江高新区科发局:根据《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、《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第一批)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中小〔2024〕95号)和《镇江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》等文件要求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省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(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﹝2011﹞300号)),在镇江境…
各区工信局,江北新区、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: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第一批)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第一批)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(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﹝2011﹞300号)),在南京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,纳入“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”的在库企业(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),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(有效期内)。优先推荐属于“…
各区工信局,江北新区、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:根据《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》(宁工信规﹝2023﹞3号,以下称《管理办法》、《工作指南》)要求,现将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材料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、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二、申报流程1、企业申请。12月29日前,企业按照《工作指南》要求编写申请材料,登录“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”官网,在“公共服务平台”选择“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运行监测服务平台”在线办理,填报申请材…
各区工信局,江北新区、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: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,现组织开展第31批《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》申报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一、请申报企业按照材料编制要求(附件1,不附无关内容),向所在板块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。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2项产品。二、请各板块工信部门广泛动员、择优遴选辖区优质产品参与申报,并作为推荐单位,统一汇总申报材料,认真把关,确保材料齐全完整、真实有效。三、请各板块工信部门于11月22日(星期三)下班前将纸质申报书(一式两份,申报单位和板块工信部门盖章)及汇总表(附件2…
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工信局(经发局):为贯彻落实中央、全省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,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,加大本土青年人才培养力度,根据《关于做好扬州市第六期“英才培育计划”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扬人才办〔2023〕14号)精神,现就做好第六期“英才培育计划”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:一、推荐范围、条件和申报程序第六期“英才培育计划”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范围、条件和申报程序按照《扬州市第六期“英才培育计划”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对象评选管理实施细则》(详见附…